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居高不下,以2005年为例,十大火灾中死亡人数*多的两起
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特大火灾、汕头华南宾馆特大火灾,均为电气火灾,有关专
家积极呼吁尽快采取有效的技术防范措施,遏制电气火灾的上升势头,政府有关部
门也非常重视,相继制订或修改了有关标准规范,要求在建筑中设置漏电火灾报警
系统。为预防电气火灾发生,减少火灾危害,合理设十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,保障
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施工质量及使用性能,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,制定本规程。
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45-95(2005版)局部修订条文9.5.1条、
强制性国标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》GB13955-2005都强调了剩余电
流动作保护装置在防止因接地故障而引起的电气火灾的防护作用,要求在建筑物内
安装剩余电流动作火灾监控系统。可以说,预防建筑电气火灾,设置漏电火灾报警
系统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已经基本齐全(还有有关的其他规范正在报批中),今后有
关场所设计、应用漏电火灾报警系统将越来越多。